赞!海曙区荣获法治浙江(法治政府)建设示范单位
4月25日,从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,我区获评法治浙江(法治政府)建设示范单位。区委书记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褚孟形在主会场参加会议,并代表海曙区受奖。区领导徐强、张启表、毕东华等在海曙分会场参加会议。
近年来,海曙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,坚持法治为民,推进改革创新,扎实开展法治海曙建设各项工作,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,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。2020年法治浙江建设考核排名位居全市第3、全省第14,连续三年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先进单位。
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
▲执法队员利用PDA现场取证
智慧司法,改革助推
▲“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络室”成立
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
▲居民在古林镇葑水港村宪法公园学习宪法
海曙区规范落实党委(党组)理论中心组学法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,组织各镇(乡)街道和区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现场旁听庭审行政案件,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。同时,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创建活动,发挥“村民说事”等基层民主议事平台作用,聚力社会普法组织建设,强化普法社会组织的孵化扶持和规范管理,做好法治护航村社换届专项宣传,推选培育村(社)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,实现村(社)全覆盖。
法治社会基石不断夯实
▲锋领律师驿站律师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
海曙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提升法律援助队伍业务素质,优化民事、刑事、劳动仲裁等多个律师专家库,推进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,目前全区拥有律师事务所15家,执业律师321名。矛盾纠纷一地化解,海曙推进“县乡一体、条抓块统”改革和“最多跑一地”改革,区、镇(乡)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已实现全覆盖。
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、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部署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。海曙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委、市委部署要求,坚持利民为本、法治为基、整体智治、高效协同的理念,高水平打造法治海曙,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国内一流强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记者:周唯轶 摄影:忻之承 通讯员:楼书杰
编辑、一审:应铮
二审:邬盈蓓 三审:崔海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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